
春节
是阖家团圆、共享天伦的
美好时刻
如今
随着挨家挨户
张贴窗花、对联
满街的灯笼亮起火红的色彩
节日的氛围已笼罩京城
春节假期,许多在外打拼的房屋承租人将陆续返乡,不少出租房屋会进入“空置期”或“低使用率期”。这期间,出租房屋中容易滋生安全及治安隐患,甚至会成为违法人员的“避风港”。
为保障群众春节假期安心出行、平安过节,朝阳公安按照市局工作部署,在辖区切实开展安全检查,特别是针对假期中出租房屋可能会进入“空置期”或“低使用率期”的情况,民警重点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走访排查,督促出租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,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人员的信息,确保安全设施、设备完好有效。
展开剩余80%同时,加强对空置房屋的巡查频次,最大化压缩违法人员活动空间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为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。
结合近期工作情况,朝阳公安总结出以下假期出租房屋安全须知,请广大房屋出租人、承租人务必收好、记牢,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、提升安全防范意识,平安度过一个欢乐、祥和的春节假期。
一、陌生人员不留宿
假期来临,群众出行、游玩等活动增多,人员流动频繁,加之亲友留宿等情况,使得一些出租房屋内实际居住人员的变动较为常见。此时,若未按规定及时登记承租人信息,便容易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。
出租人:如发现屋内有陌生人居住,应及时向承租人核实情况,并主动通过“朝阳安居通”小程序或到社区流管站登记其身份信息。若察觉该人形迹可疑或存在拒不交代身份信息等异常情况,请立即向社区民警或属地派出所反映。
承租人:假期中,您可能会暂时离开出租房屋回乡过节或外出游玩,如亲朋、熟人趁机提出借住请求,要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告知出租人,以便其及时完成变更登记。切勿因碍于情面或受利益诱惑,擅自留宿未登记身份信息的人员,一旦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“掩护者”,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得不偿失。
二、安全风险需警惕
入春后,天气多变、乍暖还寒。如您使用电暖气、“小太阳”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,易引发线路过载。另外,乱接插线板,或在一个插线板上插满各种电器,使线路负荷过大,也会形成火灾隐患。特别是当承租人离屋外出后,房屋会处于无人看管的“空置”状态,若存在隐患极易引发的安全事故。
出租人:应告知承租人遵守社区安全规约及相关管理规定,不在屋内及楼道中堆积、存放易燃物品;如承租人假期暂时离开,提示其外出前务必检查好家中的水、电、气、暖等设备,承租人走后可定期上门查看有无异常。
承租人:应承诺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,不在屋内使用“小太阳”等大功率用电器,杜绝私搭电线、乱插插头等不安全行为。假期如长时间外出,应关闭电源、拔掉插头,做到“人走电断”。
三、极端情况要防范
春节前后,低温大风天气仍较为普遍,出租人、承租人应关注天气变化,特别是针对雨雪、大风等极端气候应提前着手做好应对准备,避免对出租房屋安全造成影响。
出租人:保证出租房屋内的防盗或其他安防设施、设备使用可靠、运转正常,对因低温、霜冻或其他原因发生故障,或失去原有安防功能的设施、设备,要及时维修或更换。
承租人:定期查看诸如空调室外机、阳台晾衣架等易受寒冷天气影响的设施、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转;在外出前注意检查好屋中的窗户防盗锁扣等有无损坏,锁牢门窗,过个安全年。
四、合规经营不能忘
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出租短租住房。其他城镇地区出租短租住房的,应当符合本市相关管理规范和本小区管理规约,无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无相关约定的,应当取得本栋楼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。同时,出租人应当与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。
出租人: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,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、储藏室,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。若发现承租人涉嫌利用出租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,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等责任部门反映相关情况。
此外,身份核验绝不能走过场,要严格查验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身份证件,切勿漏登、少登、瞒登。短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在住宿人员入住前,当面核对住宿人员身份信息,并同步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。
承租人:要通过正规平台查询、选择、租住合规的短租住房,拒绝入住明显经过改造的非居住空间,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。租住时需主动出示合法身份证件配合登记,这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,也是自身安全的保障。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,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来源:平安北京朝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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